炫酷的中国boy会freestyle更让妹子钟意你

2022-5-16 19:03| 发布者: Hocassian| 查看: 84| 评论: 0|原作者: 浪迹情感

摘要:

炫酷的中国boy会freestyle更让妹子钟意你

青睐 浪迹情感


不是很懂,连freestyle都没有男生怎么好意思说自己是炫酷的boy。

吴亦凡并不想理你并向你的嘻哈扔了个白眼。


这段时间吴亦凡的迷妹与微博上的吃瓜网友一度非常亢奋,甚至每条大街小巷,每个人的嘴里,见面第一句话——请问你有freestyle吗?



爱奇艺推出了中国地区首档Hip-hop音乐选秀节目——中国有嘻哈,一时间声名大噪,尽管褒贬不一,但也算是赚足了观众的眼球,特别是吴亦凡的加入,更是攥紧了不知道多少迷妹的小心脏。



如果你喜欢的女生刚好也喜欢吴亦凡,或许你可以这样问她:你有freestyle吗?

 

说了这么久的freestyle,在hip-hop中来讲就是即兴说唱。

而这句话也是在节目中由于吴亦凡频频提起逐渐走红成为了一个新梗,中国有嘻哈这个节目也因此登上各大平台热搜榜。


Hip-hop这种在国内偏小众的音乐也第一次因为这个节目的原因出现在大众的视野,哪怕许多人只是仅仅是趁着热度调侃一番,但也不乏有许多第一次接触的听众开始喜欢这种在国内稍显小众的音乐形式。



Hip-hop不止药药切克闹,也能让你看起来很酷


国人对hip-hop(说唱)还是十分陌生,这种突然闯进来的西方音乐节奏实在太鲜明,棱角也太过生硬。


不同于中国传统审美观念,深情且婉转留长。说唱这种形式的音乐更倾向与个性的伸张,他们带着自己的态度唱着自己偏执喜欢的东西。


说唱这种东西太具有自己的烙印,脱胎于西方街头文化的它从头到尾都被贴上满满标签。



而在中国,我们也有着自己所独有的街头文化,这就使我们对贴着太多标签的说唱无从欣赏。


就如同前段时间恶评如潮的《深夜食堂》,日本版的极符合当地文化传统,一切看起来都十分自然;照搬而翻拍出来的中国版则显得十分干涩。不同地方的文化特色导致看客感到极度违和。


不同的文化也导致了中国听众对说唱并没有那种奇妙的归属感,吸引与自己相同特质的听众并引起他们内心的共鸣是歌手吸粉的途径,这也是流行音乐为何容易快速得到大家喜欢,古老的爵士乐与现在兴起的说唱却遭到听众的敬而远之;

这两者都因为太鲜明的节奏感与文化烙印,或者说这两种音乐真的都是属于是黑人的天赋技能,能学会的人太少,使愿意接受的人越来越少,逐渐成为口中所说的小众音乐。




但小众的东西看起来或许会很酷


张扬的个性与别具一格的风格,这些都是hip-hop魅力的所在,就像我们在潜意识中都不会喜欢烂大街的东西,穿衣服讨厌和别人撞衫,用的器物也想是独一无二的,对于音乐,小众的歌曲更能体现自己的与众不同,甚至可以给异性营造一种神秘,酷酷的感觉对异性的吸引力更是致命的。



中国有嘻哈


说起中国的hip-hop,陈冠希也应该是算是一个时代的象征,他是电影中帅破天际“小鲜肉”也是摄影师中的翘楚,同时也是将hip-hop进一步带入中国主流视线的先行者。


后来如果不是因为艳照门的事件在娱乐圈销声匿迹,陈冠希凭借着精致的面容,与hip-hop上的造诣,早早就会吸引大波粉丝,而这种说唱风格音乐早应该被大家提前认知。



陈冠希曾经说过:hip-hop是我爸,就那么简单,它教会我很多东西,教我怎么跟妹说话,怎么做爱,哪怕是打篮球又应该怎么样,吃什么喝什么,小心身边那些不好的人,珍惜你身边的朋友!

就算很痛苦也要坚持下去,它教我去寻找我想要的东西。



是的,hip-hop教会我们如何坚强,如何更能别具一格吸引妹子的眼光。它是一种信仰也是一种精神。

就像有一句歌词:

我不停的走着不停的吼,从不会到如何翻唱一首歌

到学会舞步,学着去自由起舞

这就是我的路,不厌倦各种奇苦

唱的都是个人对于生活的态度。


有些事我们找不到言语去形容心中的感觉,那便跟着节奏唱出来吧。


如果说中国有嘻哈,我更愿意说陈冠希则就是中国嘻哈路上的先行者,哪怕他走到一半,就折了半条腿,从此退出江湖,但江湖上处处都是他的传说。


为什么Eminem(埃米纳姆)唱hip-hop这么屌

被誉为“最伟大的说唱歌手”的Eminem堪称一个传奇,当奥巴马成为了美国历史上第一个黑人总统的时候;当一个白人站在说唱顶端的时候,我就知道,这世界已经变了。



阿姆因为从小和黑人邻居来往,自认为拥有白人的外貌,却有着黑人的灵魂,而他早年间的歌曲,基本上也都是一言不合就开喷,不管是亲近的家人还是明星都被他呛过,一度达到了人见人避的地步。

谁也不想和他杠上,毕竟他很可能会写首歌一分钟用两百多个单词嘲笑你老二短小。

经过了多年的打磨,两次“格莱美”大奖最好的证明了阿姆说唱音乐上无与伦比的造诣。



玩说唱的至少看起来都很酷,压的低低的鸭舌帽,衣着看起来搭配的比较随意,或是张扬或是深沉,眉头都有些微紧,但表情都是一概的放纵不羁,活在自己的世界中,好似拥有一个行走的气场。


哪怕已经吸引了大多数人的目光,也只是做出一个经典的hip-hop手势,便转身离开,也不会回首;与周围的人看起来那么不一样,那么特立独行。


世界是千姿百态的,我们总需要有一些不一样的东西来点缀自己。

要知道,人能活成自己想要的样子就已经很酷了。



    已同步到看一看

    发送中


    路过

    雷人

    握手

    鲜花

    鸡蛋

    最新评论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