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堂上作文】走下道德高地,且看学生如何评争议事件

2022-5-16 18:50| 发布者: Hocassian| 查看: 57| 评论: 0|原作者: 网易看客微信公众号

摘要:

【堂上作文】走下道德高地,且看学生如何评争议事件

刘洋, 江冰,张清 张清驿站

文题

阅读下面的文字,根据要求作文。

一起“送失物要车费”被称敲诈的事件,在网上引发了热议。当事人之一是四川绵竹一位的哥付世贵。8月27日那天,他拉了一个乘客,对方将一个包遗落在车上。他为了还包先后出了3趟车,因此要求对方按出车里程合计付费120元,经过争吵,最终对方付了65元拿回了自己的包。该乘客把这事以《出租车司机敲诈乘客!行为太恶劣!》为题发到微信上,事件很快在网络上发酵,网友人肉出“黑心司机”的姓名住址,一时间付世贵遭到很多人的谩骂攻击。也有人认为的哥很冤枉,觉得他的行为算不上是敲诈。还有人认为的哥送还失物是做好事,但收车费就变了味。

        对于以上事情(包括网上争论),你怎么看?请给付世贵、乘客或持某种态度的网友写一封信,表明你的态度,阐述你的看法。要求结合材料内容,选好角度,确定立意,完成写作任务。明确收信人,统一以“惠民”为写信人,不得泄露个人信息。

学生习作
本意虽佳,方式欠妥

  广州市第六中学高三(1) 班  刘洋

尊敬的付先生:

您好!

素未谋面,贸然相扰。听闻您最近主动送还乘客失物,却因索要车费而致误解,甚至被网友指责为敲诈。初知此事,我为您之善意被曲解而忿忿不平良久。静而思之,也有些想法欲和您交流。

面对乘客遗落的包,您三次出车,不辞辛劳,费时费力。这一善举温暖而可贵,理当为您点赞。但是,您之后要求乘客按里程合计付费似乎就有点不妥。其实所有的误解乃至挞伐亦都由此而生。

无论您的初衷如何,如此向乘客索费,于理确实难符。由于送达失物、尤其是多次送达,并未事先征得该乘客同意,因而从法律层面上来说并未构成合同要约。如此一来,自然就难避强买强卖之嫌。网上所称“敲诈”也应是由此而出吧,措辞颇为偏激,但也道出您的索费法理不足。

于情,似乎也很难让人接受。这样强行索要车费,易致人反感。毕竟做好事而不留名是为公众广泛认可的传统美德。索费,易让人对您送还失物的动机产生本不该有的误会,继而也会让您本属纯粹的善举蒙尘——本是醇香芬芳的善心佳酿,却因意外滑落的一滴雨珠而让人产生不必要的诸多联想,进而怀疑这坛老酒的质地。这确实完全背离了我们的初衷。

当然,我们也大可不必由此而怨天尤人,一味地感叹人心不古,这更不是我们就此而走向冷漠告别善行的借口。本心无错,其实我们需要改进的只是表达善意付诸善行的方式。

凡遇事,倘自我定义为纯粹的乐于助人,就不要太在意自己为此付出的时间乃至金钱成本。也就是说要承担得起这种付出。助人,亦悦已。仍就送还乘客所丢包包来说,倘我们当初本就如此自我定义,自然也就不会出现索要车费导致误会继而发生争吵这样让人不悦的事来。高兴而来,亦能高兴而归。虽不留名,也当是一段佳话。于人,得此帮助,心中自然多了一份善意,日后多帮助别人,可谓善莫大焉。于己,亦是怡情养性,乐在其中。

倘无此意,我们扪心自问,确实难以负担起这种时间和经济成本,本亦无可厚非。我们都是草根一族,都承受着巨大的生活压力,都得为活着而辛苦奔波。的哥也不例外。那我们可设法与失主取得联系,让其自取,若其同意支付车费,再行送达,想来亦是皆大欢喜的结局。当然,还有一种可能是根本无法联系到失主。那也没有关系,直接上交给自己的公司就好了。乘客多半也可以寻回失物。如此,也可心安。

需要强调的是,不必因此番误会而心有所忌。唯我心坦然,自当一路前行而非退缩避之。真希望再遇此况您仍能一如既往,助人以善。倘如此,功德无量。

我愿与您同行!

惠民   

2016.1 
教师点评

本文亮点有三,一是切入角度佳,拟设观点新中学生作文最易受人诟病的便是惯于置身道德高地而难接地气。本文小作者颇为可贵的摒弃了许多学生最喜选择的一味批评的哥付世贵,而是认可其善举,指出其不足。值得肯定。

二是角色意识强,用语较为得体。书信体实为文字版的“面对面交谈“,其行文对措辞得当、用语得体要求颇高。本文开篇先对的哥做好事反致误解的境遇表示同情,拉近了彼此的心理距离。在认可其善举的前提下再行指出其不足,并展开论述,就更易于为对方所接受。通览全文,平等对话式的角色定位非常好,值得同学们借鉴。

三是主体部分架构合理。为什么+怎么办,不仅让人明其所论,亦能让人知该如何做。特别是在乐于助人不求回报的道德高标选项之外,给出了沟通之后合理收费等多种备选可能,值得点赞。

(广州市第六中学语文教师 张清)


非师点评

谁能登上道德高地

江冰   

广东财经大学人文与传播学院院长、教授

看到这个作文题,心里依旧有疑问,我们为何一次次地陷入道德裁判的泥沼?用大人世界里纠缠不休的问题,一次次地拷问中学生,让少年们在真实抑或虚伪的跷跷板上一起一落,心中没底——我真的有点于心不忍。同时问一句:谁是世人道德的裁判?为什么有那么多人试图充当裁判?我们真的可以轻易地登上道德高地吗?

我很自然地想到:无私奉献地行善,不留名,不留利,左手行善,不要让右手知道。但同时又想到在孔子家乡曲阜听到的故事,即刻上网查询,以下两条材料与大家分享——

1.春秋时鲁国政府有一条规定,鲁国人到国外旅行,凡是看见在外国沦为奴隶的本国人,可以先垫钱把他赎回来,回国后再到政府去报账。孔子的一个学生赎人后却没有去报账,人们夸他品格高尚。孔子却严厉地批评他,说他的行为妨碍了更多的鲁国奴隶被赎回来,因为人们假如垫钱赎了奴隶,不报账,自己会蒙受损失;报了账,则说明自己的品格不如他,以后可能就只好假装没有看见。

2.孔子有个学生看到一个孩子掉进湍急的河里,就奋不顾身地跳下去把他救起。这个孩子的父亲送他一头牛表示感谢,他高兴地接受了。大家议论纷纷,认为他太贪心。孔子却对他说,你做得对,因为你的行为向社会宣告:只要冒着危险救了人,无论多大的奖赏都可以收下,这样可以鼓励更多的人去救人。

我在曲阜蜡像馆听到讲解员说到这个故事,第一个念头就是孔夫子他老人家多么亲切、多么接地气、多么体察人心世故!孔子实际上明确了涉及道德尺度的问题:有高低之分,有境界之分。老人家的高明之处,在于指出道德尺度不应该定得太高,太高则不利于鼓励更多的人去行善。

我又联想到最近做的一个志愿者服务的研究课题。要有效地推动志愿者在中国大陆有更大的作为,应该向发达国家学习,形成一整套奖励机制,与志愿者高尚的品德相辅相成。异曲同工,实在钦佩两千多年前的圣人孔子,也有类似的思想。我们赞美“高山仰止”,同时,也不必轻视绝大部分人在日常生活中的“潺潺流水”。也许,两者合理的兼顾,可以使得高者取高、中者取中,低者受到约束。这个合理的选择,可能也是我们这个转型社会的一个重大道德伦理课题——因为,我们正处于这样的境地:传统社会道德需要调整,现代人道德规范尚在建设之中。

明乎于此,道理需要大家静心想想。对行善人的具体操作方式,我们还是要给予更大的包容,网上集体指责,人肉搜索已近网络暴力,实在不太可取。


——刊发于2016年5月20日《羊城晚报》校园达人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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