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信抬头看,苍天饶过谁(时事走笔)

2022-5-16 18:50| 发布者: Hocassian| 查看: 50| 评论: 0|原作者: 网易看客微信公众号

摘要:

不信抬头看,苍天饶过谁(时事走笔)

张清 张清驿站

31日,南京警方通报:山东滕州丁某因在网络上对举报唐某、宗某在南京紫金山抗战遗址拍摄二战日本军服照的网名为“上帝之鹰-5zn”的孟某进行人身威胁,已被南京警方抓获并处以行政拘留7日。

虽说早过了“燃烧激情”的年龄,可看到这则新闻我不是忍不住要为之叫好!更要为南京警方点赞!

此事源起还是在今年春节期间,219日,年初五,江苏句容的宗某与四川达州的唐某经事前约定,一起来到南京紫金山邵家山抗日碉堡遗址,着二战日军军服,拥当年日军的所有“行头”,摆出各种造型拍照并上传网络。作为30万同胞惨遭屠戮的发生地,作为当年华夏英烈与入侵之敌浴血奋战的疆场,却出现如此不堪的一幕,自然严重触及公众的民族情感底线。可说是人神共愤,天怒人谴!不只是南京大屠杀纪念馆,无数网友的挞伐声讨也是一浪高过一浪。南京警方更是迅速出击。23日便分别在四川达州、江苏句容两地将唐某、宗某抓获,并处以行政拘留15天的处罚。

可令人意想不到的是,这位山东滕州的丁某竟敢冒天下之大不韪,227日公然在网上赤裸裸地威胁举报此事的“上帝之鹰”及其家人,进行反向人肉搜索,非法获取举报人的个人及家庭相关信息。其气焰之嚣张可见一斑。估计他做梦也不会想到,仅仅3天之后,警察便已找上门来。——正所谓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任何人都得为自己不负责任的言行负责,任何人都必须吞下无视法纪肆意挑衅公众情感认知底线的言行所酿下的苦果。

这些年,在崇尚个性之风劲吹之下,有些人显然已经有些忘乎所以。言行似乎也就没有了下限,不知最差,只有更糟。在他们的眼中,网络更是成了可以肆意妄为的法外之地。对这些无耻之徒来说,仅限于道德谴责舆论挞伐是远远不够的。还需将他们绳之以法。无论是去年的松沪8·13纪念日前夕趁夜色在上海著名抗战遗址拍摄日军照的四青年,还是这次在南京紫金山抗日遗址处丑行再现的二个无耻之辈,还要出言威胁举报人的胆大妄为者,他们都需要在拘留所里好好的面壁思过。

当然,惩戒的力度仍需加强。目前的仅限于行政拘留的处罚显然震慑力还不够。

2 22 日,男子孟某为“泄私愤”在微信群内发布“南京杀 30 万太少”“侮辱了怎么样”“杀少了”等言论,谩骂南京大屠杀惨案中遇难的同胞而被群友举报。23 日被上海杨浦警方行拘 5 日。在拘留期满后,孟某竟毫无悔意,又作妖了!3 3 日,他跑到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碑前,拍摄泄愤视频。言辞激烈,侮辱他人。——很明显,对于这样的无耻之徒,短短几天的拘留还不足以使之真生悔改之意。我们还需要进一步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

在这一点上,德国就比我们严厉得多。——德国刑法典规定,传播或在公开场合使用违宪组织标志可判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罚款——旗帜、图形、制服、口号、问候礼都属于“标志”的表现形式。禁止持有和传播可用于复辟纳粹组织的宣传品,违者可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罚款。纳粹万字符、“希特勒万岁”口号、“胜利万岁口号”、纳粹举手礼、纳粹党歌都属于该法条的管制范畴。

也正基于有这样相对完善的法令,2017年8月5日,有两位中国游客在德国国会大厦前行纳粹举手礼拍照才会被闻讯赶到的警察当场拘捕,事后虽缴交保释金获释,但因其“涉嫌使用违宪组织符号”的罪名仍有可能将会面临最高长达三年的刑期。

这样的刑事惩治,其震慑力当然远非数天的行政拘留所可及。好在,我们已经在路上。据悉,我国的英雄烈士保护法草案已于20171222日提请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首次审议。草案对英雄烈士的历史功勋和名誉荣誉保护等作出了明确规定,侮辱诽谤英雄烈士构成犯罪的将追究刑事责任。

敬重英烈,勿触底线!是每个华夏儿女应尽的义务,更是责任!惘顾无视肆意妄为者必将自食其果!不信抬头看,苍天饶过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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亵渎英烈,后果必须很严重!(时事走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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