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坏人”更需要被保护

2022-5-16 18:57| 发布者: Hocassian| 查看: 28| 评论: 0|原作者: 杨叔叔的杂货店

摘要:

“坏人”更需要被保护

杨叔叔的杂货店 杨叔叔的杂货店 2018-03-27

     “他们先是来抓共产党人,我没有说话,因为我不是共产党人。他们接着来抓犹太人,我没有说话,因为我不是犹太人。他们又来抓工会会员,我没有说话,因为我不是工会会员。他们再来抓天主教徒,我没有说话,因为我是新教教徒。他们最后来抓我,这时再没有人站出来为我说话了。”


     这段忏悔是德国新教牧师马丁·尼莫拉所写。这篇推文从在美国波士顿犹太人屠杀纪念碑上一段话说起。


     读完后,一个有意思的讨论就出现了,如果一个国家的法律(那怕该法律依照多数人的意志而定)不能保护所谓的“坏人”,就必然无法保护所谓的“好人”。因此,法的作用不仅仅是通过法律的途径惩治坏人,更主要的是通过法律的途径保护比你更坏的人,只要比你还坏的人都是安全的,你才是安全的。



     你是怎么样看的呢?我选择赞同该观点。


     社会的存在就会有意识形态,在此之下就会有所谓的“好”与“坏”。假设我们去消除所有的“坏”,十个人里把最坏的人处死,听起来可以接受,即使在民主投票下,九个人同意一人反对,既然他都是最坏的人,那他活该至此。然后剩下九个人,再把最坏的人处死,那就剩下八个人……如果你既不是活雷锋也不是坏事做尽,处于中间的第五第六个人,最终也会被民主投票推向了处死的结局。


     那这到底是民主的投票还是多数人的暴政呢?


     而“好”与“坏”如何界限,是否存在“披着羊皮的狼”呢?


     回到最初的讨论,这也是为什么我觉得坏人更需要被保护。在保护坏人的同时其实就是在保护好人。硬币有正反,社会也需要坐标系和参照物。如果我们消除了所有的“坏”,剩下了我们认为的“好”,那这被附庸的“好”也是极其可怕的。新的“坏”会在社会中着床发芽,其生长的社会影响甚至会比之前的“坏”更恶劣。


     从中也想起了死刑为什么逐渐被取消的一个讨论。假设一个人已犯下死刑的罪恶,他便会想:横竖都是一死,为何不继续行恶?那么将会有更多无辜的人受害。


     早在《礼记 大学》中便有“止于至善”一言。善恶都是客观存在的,极致的善却最接近恶。大概说的也是这样。



     许久许久没更新了,po出一个刚写完这篇东西的我,希望可以多一丢丢的阅读量。

      ( • ̀ω•́ )✧并且立个flag,这个学期努力多来写点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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