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漫画师15万的快递被销毁,只赔300元?教你维权! 标题链接https://www.bilibili.com/read/cv3389340 meta-col日常 view9.5万 like3619 comment977 time8-19 作者温柔JUNZ 头图正文1. 在这个物流迅速的时代,“寄快递”已经变成了我们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无论是淘宝购物,还是去另一个城市,我们都会用快递或者物流,来托运我们的生活用品,和那些我们视作为珍宝的物品。 但如果,在这过程中,自己的物品因为快递公司的失误,损毁了怎么办? 这时候,所有的物流公司都会告诉你,如果没有买保险的话,只赔付3倍运费,无论你里面装的是茶米油盐,还是唐宋传下来的古董青花瓷,都是一样的。 这合理吗? 不合理,但他们能拿出来法律规定,告诉你上面是这样写的。
通常我们也只能无可奈何了。但如果我告诉你,事情还有挽回的余地,并不是他们说的那么简单呢? 2. 漫画师狼人小姐,就遇到了这个情况: 简单来说,就是狼人小姐大学毕业,来长沙工作,就把自己价值15万元的东西邮寄到自己的工作地点,但迟迟没有收到。调查后才发现德邦直接把东西丢到了旧衣回收站,在调取了监控记录后,她看到自己的包裹在这里被拆分,一些被厂内员工拿到了宿舍自用,另一些直接销毁了,不可能找回来了。 她的绝版手办、汉服、首饰都没有了,只剩下身上穿的这身衣服了。 而德邦对此的回应是,他们只愿意赔付300元,并拿出了上面的法律规定。 似乎是无懈可击? 漫画师狼人小姐,对此也十分绝望,于是就求助了媒体和公众的力量。 3. 这篇文章一方面,是帮狼人小姐扩大影响力,助她维权成功。 另一方面,也是想给遇到这种状况的朋友,告诉你们遇到这种情况,该如何处理。 当快递或者物流公司,告诉你法律规定,他们最多只用赔付3倍运费就可以了。 实际上,他们是在断章取义。 因为法律不光有哪种情形,如何赔付的规定,还有一个更关键的:“适用范围”。 那条法律确实存在,但适用范围是国家邮政,而邮政和普通的物流和快递,很多人分不清,但实际上区别非常大。 邮政是国家基础服务,也就是国家提供给我们民众的服务。 快递或物流,是普通的商业盈利行为。 同样是《邮政法》,在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明确表示了邮政普遍服务业务范围以外的邮件的损失赔偿,适用有关民事法律的规定。 也就是我们通常见到的快递、物流,并不在那条三倍资费的适用范围内。 也就是我们被骗了。 4. 而民事法律是如何规定的呢? 《民法总则》里,一般赔付的原则是这样的:赔偿的一般原则是“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的赔偿责任,应当相当于另一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或者按照货物到达地的市场价格计算”。 在专门针对快递行业的规定:《快递服务国家标准·附录A 快件赔偿规定)》也讲得很清楚,分别规定了快件延误、快件丢失、快件损毁、内件不符等所有情况的赔付方式,像狼人小姐这样的,除开还能找到的物品价值,剩下的全部照原价或者折旧价赔付,也就是说,德邦的300元赔款纯属是欺负我们不懂法。 那遇到这种情况,我们应该怎么办? 首先要搜集邮寄物品的发票或者其他能证明其价值的证据,向快递服务组织(公司)提出索赔申告,而快递公司需要在24小时内答复,并告知索赔处理的时限。国内(包括港澳台)的是30天,国外的是60天。也就是一个或者两个月内,就应该确定如何赔付,和我们达成共识后,7个工作日内就必须到款。 如果这家快递或者物流公司,不愿意赔付的话,我们就可以找律师,将这家公司告上法庭。 5. 这件事情的本质,其实是利用了信息不对等的欺骗,他们做快递公司的,肯定对这些法律了如指掌,但我们不懂。 所以他们就断章取义,为了他们的利益歪曲法律,损害我们的利益。 这是一种恶劣的欺骗行为。 尽管我们民众需要懂一定的法律,但这也不是他们,用节选的,违背立法本意的条款,来欺瞒我们! 最后,希望这篇文章,能够帮到一些遇到这种状况的朋友,那我写这么多字,也有其意义所在了。 法律是我们这些普通人,有些时候唯一的武器,但也是最锋利的一柄斩金截铁剑。 不要让它蒙尘了。 (完) PS:这里是温柔,一个理性思考的UP主。 如果你喜欢这篇文章的话,欢迎来点赞、收藏、投币,还有最重要的关注~ 参考资料: 1.《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2015年修正版) 2.《民法总则》 3.《快递服务国家标准的附录A(规范性附录)快件赔偿规定》 |